BOB半岛佛山照明: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BOB半岛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1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募投项目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将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36,464.27万元调整为35,850.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4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186,783,583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5.86元/股BOB半岛,募集资金总额为1,094,551,796.3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6,136,307.5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88,415,488.82元BOB半岛。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1月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1月10日出具众环验字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由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BOB半岛,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是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影响BOB半岛,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024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将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由36,464.27万元调整为35,850.64万元BOB半岛。

  2024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人对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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