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半岛亿晶光电: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孙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BOB半岛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滁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亿晶”)、全椒椒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椒阳新能源”)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796,574,686.00元,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实际为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24.99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除本次为椒阳新能源提供担保,均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孙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5.51亿元(包括本次公司拟对滁州亿晶与椒阳新能源提供的人民币796,574,686.00元担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滁州亿晶、公司合并报表外单位椒阳新能源,双方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鉴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晶光电”)控股孙公司滁州亿晶拟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出卖人所签“滁州亿晶 5GW TOPCon整线电池项目”买卖合同项下设备,以融资租赁方式(直租)向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银金租”)融资,全椒椒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自愿与滁州亿晶作为联合承租人共同向苏银金租融资租赁前述设备,以促进相关项目工作的落实。滁州亿晶始终系设备的实际承租使用人和合同履行完毕后最终所有权人,亦在第一顺位优先自行负责清偿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具体合同项下的货款、租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

  公司拟与苏银金租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滁州亿晶与椒阳新能源在苏银金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在不超过人民币 796,574,686.00元的范围内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同时,作为椒阳新能源间接控股股东的政府平台公司亦将为该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同等的最高额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产养殖;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滁州亿晶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滁州亿晶的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科目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注册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襄河镇儒林路709号政务服务中心8号楼1511室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停车场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全椒全鑫城镇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0%的股权,安徽旭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的股权。

  8、椒阳新能源实际控制人为滁州市全椒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椒阳新能源的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科目 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租金计划变更或延期履行债务)后满两年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控股孙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是经综合考量各公司的偿债能力、抗风险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后,经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控股孙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公司与政府持股平台下属孙公司,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董事会同意公司此次担保业务事项,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持有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亿晶”)85.71%股权,为常州亿晶控股股东,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科技”,为政府持股平台,非公司关联方)持有常州亿晶14.29%股权;常州亿晶持有滁州亿晶53.33%股权BOB半岛,为滁州亿晶控股股东,全椒县嘉辰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辰基金”,为政府持股平台,非公司关联方)持有滁州亿晶46.67%股权BOB半岛。金沙科技与嘉辰基金属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战略投资,不具备控制地位,也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同时在实际融资业务中,金融机构只要求上市公司方面提供担保,未要求金沙科技与嘉辰基金提供担保。此外,金沙科技与嘉辰基金作为政府持股平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存在一定的程序困难。综合以上因素BOB半岛,基于实际业务操作便利,且考虑金沙科技与嘉辰基金无明显的提供担保的必要性,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金沙科技与嘉辰基金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公司为控股孙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孙公司滁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BOB半岛、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公司与政府持股平台下属孙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为控股孙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除本次为椒阳新能源提供担保,均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孙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5.51亿元(包括本次公司拟对滁州亿晶与椒阳新能源提供的人民币 796,574,686.00元担保)BOB半岛,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8.63%;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99亿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7.11%。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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