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半岛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BOB半岛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BOB半岛,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刘河海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调动原因,刘河海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河海先生辞职后将继续在亨通光电体系内公司任职。

  刘河海先生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刘河海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BOB半岛,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调出方名称: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电信国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调剂金额及调剂后担保情况:本次拟调增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调减人民币20,000万元;调剂后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人民币2,063,200万元、欧元1,130万元和美元500万元的担保;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决定2023年度为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人民币2,063,200万元和欧元1,13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22-109号和2022-119号。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决定为海外子公司ComvergeTecnologíasS.deR.L.deC.V.提供金额为美元5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23-019号和2023-030号BOB半岛。

  2023年度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63,200万元、欧元1,130万元和美元500万元的担保。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考虑到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公司拟在原审批的额度基础上对部分控股子公司调增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调减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调剂后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人民币2,063,200万元、欧元1,130万元和美元500万元的担保。具体调剂情况如下:

  经营范围:生产单模、多模及特种光纤、光电器件,销售自产产品。从事与本公司生产产品同类商品及光缆、相关材料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BOB半岛、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提供售后服务,承接安装及维修工程。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施工专业作业;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建筑劳务分包;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光通信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对外承包工程。

  上述担保调剂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内部进行的担保额度调剂,在上述担保调剂后,按调出方和调入方各自调剂后的担保额度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调剂后办理公司一切与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本次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内部担保额度调剂有利于保障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发展。调入方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风险可控。本次关于担保调剂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66,523.42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107,121.76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担保,上述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0.32%,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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